臺北市石牌國小附設幼兒園
專線︰02-28206718 總機︰02-28227484 轉170--幼兒園辦公室、171--綿羊班、172--花鹿班、173--嘟嘟班、 174--無尾熊班、175--白兔班、176--小熊班、177--企鵝班、178--廚房。 因應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規定,本園餐點食材皆使用本土豬肉及牛肉,請家長放心。詳見「餐點專區」
2025年4月2日 星期三
2025年3月27日 星期四
2025年3月19日 星期三
2025年3月14日 星期五
113-2 退費辦法說明
依據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》、《臺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
費辦法》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日臺教國署
幼字第1110069948號函辦理。
有關113學年度收費,各園全日班及半日班收費、退費規
定,說明如下 :
(一)全日班: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新臺幣(以下同)
1,000元。
(二)半日班:第一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240元。
(三)第2胎以上/低收入戶家庭子女/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/身
心障礙幼兒「免繳費用」。
(四)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及本市協助家長支付給
園方,相關補助款未撥前,由各校(園)先行暫付。
(五)幼兒有請假之退費計算方式: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
妥請假手續,需連續達上課日5日以上者或依法令停課不
限天數,應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,乘以請假或
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退費(小數點無
條件進位)。(【計算公式】:每月實際繳交費用×請
假或停課日數÷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)
退費申請辦法:
(一)
退費申請單適用對象:未領有政府補助的「第一胎」之幼生。
(二)
假別:
1.
事假:於「兩天前」告知老師,請假日數需「連續達上課日五天以上」,並附上此表單,以完成請假手續。
2.
病假:
(1)
一般病假:「當天」告知老師,請假日數需「連續達上課日五天以上」,並附上此表單,以完成請假手續。
(2)
法定傳染病:以「告知老師的當天」開始起算,「依請假天數退費」,並附上此表單,以完成請假手續。
★連續達上課日五天的定義:家長請假時,就需要直接一次告知老師要連續請假五天。